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广东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

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48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4〕4号)有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在2024年4月份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广东税务师行业自身特点,省税协做出了具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

二、活动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活动。各派出机构要结合广东特色,举办具有影响力的税收宣传月相关活动,营造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宣传。聚焦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宣传税收为之提供支持和服务的政策举措,各地以“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广东分团”的名义组织税务师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公益活动。

(三)开展线上直播培训。各派出机构和会员单位可联合有关社会团体,依托线上直播平台,组织青年税务师开展“税诊堂”直播培训,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

(四)开展多元化网络宣传。鼓励会员单位和税务师积极参与中税协开展的税事“微”分享活动,创作一批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的税收宣传微视频,在多个新媒体平台分享展示。

(五)创建“税路通”税务师伴你行子品牌。举办活动组织青年税务师为“走出去”企业讲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法律,鼓励在沿线国家设服务点,提供“本地化”服务,助力企业防范税收风险,实现安全稳定发展。

(六)开展校园“税话”活动。引导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诚信纳税,提升税法遵从度。与高校合作开展产教融合,组织税务师分享经验,丰富学生税收知识,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七)开展税收政策进商(协)会。组织资深税务师走进商(协)会,为其会员单位讲解税收法律法规及各行业有关涉税政策措施,让行业会员单位应享尽享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各派出机构应围绕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和重点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行业影响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得到有力推进。

(二)要把握宣传规律,创新宣传理念,运用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提升宣传实效。

(三)整合力量资源,与税务部门、主流媒体、其他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合作,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

(四)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纪律规矩,防范工作风险,勤俭节约搞宣传。

(五)注重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升税收宣传质效。

请各派出机构于4月26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省税协会员部。

联系人:陈鹏

联系方式:020-83625093

邮箱:GDZSXH_HY@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4〕4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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