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3〕12号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 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 14 市 (区) 注册税务 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修订后的《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已经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4月19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3〕12号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 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 14 市 (区) 注册税务 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修订后的《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已经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