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报备封面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通知

 

关于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报备封面

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38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通告》(2023年第3号)要求,结合我省税务师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3日起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报备封面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

如在使用中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信息部或监管部:020-83625130,020-83625101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通告》

2、《广东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操作指引》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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