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召开税务师行业警示教育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行党发〔2023〕4号
中共广州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及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共广东省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及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指导员(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召开税务师行业警示教育大会的通知》(税行党办发〔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召开税务师行业警示教育大会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