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广东省税务师行业党建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3年度广东省税务师行业党建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粤税行党发〔20236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珠海、佛山、中山、江门、东莞、惠州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其它各市党建指导员,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组织2023年度行业党建报表填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填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工作

(一)填报主体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各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和全省税务师事务所。

(二)填报时间

2023年11月7日至12月25日为填报期,2023年12月25日24:00 截止填报(系统关闭)。 

(三)填报内容

本年内行业所有从业人员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行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参与党内活动和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情况的数据采集及报表生成。

(四)填报程序

税务师事务所:负责填报本所党建工作情况,生成报表后提交所在市行业党委或派出机构(有派出机构的地区)审核。如本所无党员、无党组织及其相关情况,也需填报提交,数据项采集均输入为“0”。

市行业党委:一是负责填报本级自身组织机构党建工作情况并生成报表;二是审核所辖税务师事务所提交的党建报表;三是汇总自身组织机构和所辖税务师事务所党建报表,并提交省行业党委。

省行业党委:一是负责填报自身党委及协会党建工作情况并生成报表;二是有派出机构的审核派出机构提交的党建报表,无派出机构的审核所辖税务师事务所提交的党建报表;三是汇总自身党委及协会和派出机构(或自身党委及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党建报表,并提交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提请特别注意:各市行业党委填报自身信息时,本级税务局在职人员一律不统计在内,在协会工作的离退人员需要统计在内。党内统计以党的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关系或所属税务师事务所)为依据。

(五)填报系统

登录地址:“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党建报表】。

       二、具体要求

各市行业党委和税务师事务所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行业党建信息填报、汇总及审核工作。

各市行业党委要切实把好数据审核关,督促税务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填报前,请先认真阅读党建报表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填报过程中如遇疑问,可联系行业党委办公室。业务咨询联系人:赵娱,联系电话:010-83755883。技术咨询联系人:谢吉军,联系电话:010-63390083。

 

附件:1、《党建报表操作手册2023版》

                 2、《党建报表操作视频2023版》

 

 

 

                    中共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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