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税务师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税务师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

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317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东莞、江门办事处,有关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承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的要求及广东省科技厅提供的相关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对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的执业情况和质量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近三年承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量较大的税务师事务所

    三、检查内容

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涉及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否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充分执行了审计工作程序;(二)是否按照独立性原则开展实质性审计;(三)是否超出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承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业务;(四)其他违反诚信自律、依法执业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并逐步持续推进:

(一)检查培训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此次检查由省税务局、有关市税务局抽调专业税务骨干、省税协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和税务师组成检查工作组,并根据安排参加统一培训。

(二)重点抽查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根据省科技厅提供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组,检查采取各市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各检查组根据统一安排,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将近三年出具的部分高新技术认定专项鉴证业务资料递交到统一地点,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截止6月25日)。各检查组完成重点检查工作后提交完整的检查报告、工作底稿、处理处罚建议检查总结。

(四)审理论证阶段(截止6月30日)。对各检查组检查情况进行集中审理论证,公布检查结果并向有关税务师事务所下发处理处罚文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如实提供工作底稿以及有关资料,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检查组与相关人员交换意见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到场参加。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

(二)各检查组成员要加强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廉洁建设,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税务师事务所的宴请、款待、旅游和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被检查税务师事务所的礼金、礼品。

(三)检查结束后,将发布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查前公示和检查通报将正式发文,并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等公开。

 

附件:2023年广东省税务师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执业质量检查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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