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涉税服务研修班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2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涉税服务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按需求自愿报名。
附件:《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涉税服务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52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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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协发〔2022〕2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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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涉税服务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52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