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38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自身需求,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自愿申报。
附件:《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61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20日
转发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38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自身需求,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自愿申报。
附件:《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61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