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3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59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20日
转发中税协《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3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59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