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横琴办事处,其它13市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税务师行业执业合规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6〕44号)的要求,省税协决定开展我省税务师行业执业合规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价年度
2025年所属年度,如发现重大问题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评价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和税务师个人会员。
三、评价内容
2026年执业合规评价重点围绕以下两方面内容开展评价工作。
(一)常规评价内容。根据中税协相关办法规定,全面
评价会员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业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税务师协会章程、自律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及职业道德的情况。
(二)专项评价内容。
1、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核查税务师事务所以
下事项:是否报送基本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取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是否督促从业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经实名认证,取得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业务要素信息等内容。综合评价税务师事务所遵守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情况。
2、按照《2026年税务师行业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任务分工清单》相关要求,核验税务师事务所章程是否载明党建引领相关内容,是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机制,客观评价税务师事务所党建业务融合工作成效。
3、对照《2026年税务师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方
案》重点整治问题清单,逐项核验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失信经营、恶性竞争、违规执业、行贿送礼以及无视行规行约等问题,检视自律管理短板,客观评价税务师事务所不正之风整治实效。
四、评价方式
实行会员全面自查自纠与协会审核评价、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法。
(一)自查自纠。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和税务师个人会员对照《2026年税务师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问题清单,重点围绕党的建设、执业资质、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以自查为契机,改进内部管理,补齐业务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查自纠结束后,向省税协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案头审核。省税协对税务师事务所报送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案头审核,参考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税务机关行政监管等信息数据,确定2026年我省税务师行业执业合规重点评价对象。
(三)实地核验。根据案头评价意见,结合不正之风整治工作安排,重点选取信用低、风险高、数据异常、存在低价竞争和被投诉举报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核验。
五、时间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9日)。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和税务师个人会员根据执业合规评价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评价工作小组到实地核验的材料准备工作。自查自纠结束后,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含所属税务师个人会员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9日前向省税协报送《2026年广东省税务师行业执业合规评价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1602室监管部,020-83625101)。
(二)确定重点评价对象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6日)。
省税协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案头审核,参考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税务机关行政监管等信息数据,确定2026年我省税务师行业执业合规重点评价对象。为减轻工作负担,对本年度申请等级、已接受税务机关执业检查的事务所,不再重复开展实地核验。
(三)实地核验阶段(10月19日至11月4日)。由省税协评价工作组组织若干个评价工作小组对重点评价对象开展实地核验,被列入重点评价对象名单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四)评价总结阶段(截止11月10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做好情况汇总、问题分析和经验总结,形成相应评价成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审理上报阶段(截止11月15日)。对相关评价成果进行审核审理,按程序研究确定结论,做好意见反馈、结果处理和上报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业合规评价工作,是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税务师行业合规执业、诚信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和税务师个人会员,要高度重视行业合规评价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二)积极支持配合。被重点评价税务师事务所应做好准备,包括归集工作底稿,整理业务档案,准备检查资料等,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做好评价组实地核验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抓好整改落实。税务师事务所对查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抓好整改,切实改进提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严重违规失信行为,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相应惩戒。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监管部,电话:020-83625101。
附件:《2026年广东省税务师行业执业合规评价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 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