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及重点难点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5〕2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及重点难点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5]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及重点难点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5]17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6月12日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及重点难点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5〕2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及重点难点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5]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及重点难点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5]17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