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税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税务师行业秩序,严肃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广东实际,现组织开展我省税务师行业专项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背景与目的

近期税务总局公开曝光多起涉税中介通过虚假宣传、虚开增值税发票、违规税收筹划、协助偷逃税款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涉税服务机构法律意识淡薄执业行为失范等问题。为强化我省税务师行业自律,防范涉税风险,现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对照典型案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查对象:全省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本次检查对象为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

三、查内容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对照以下违法违规情形逐项查:  

    (一)是否存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违法策划、帮助其代理的企业偷逃税款;

    (二)是否存在通过虚构业务、阴阳合同等非法手段从事涉税代理行为

    (三)是否存在利用空壳企业或者冒用委托企业信息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

    (四)是否遵守规范政商交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自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8日)各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根据自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排查风险点,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整改阶段(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8日)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并报备

(三)材料报送(2025年4月10日前)填报本所自查自纠报告(附件)于4月10日前报送至省税协监管部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1602),020-83625101省税协届时将根据此次自查情况,结合2025年度行业自律检查工作安排进行检查。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税务师事务所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支部书记和所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加强整改,提高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规范健康发展。

(二)注重自查实效。税务师事务所要及时落实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周密抓好实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诚信执业。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一步依法依规执业,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重视自身的信用等级和积分情况。严格遵守《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联系部门:监管部 020-83625101

 

 

 

 

 

 

附件:《自查自纠报告》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3月18日  

增加字号
减少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