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开展会员服务有关工作满意度评价”的通知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员服务有关工作满意度评价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派出机构和14市(区)联络员按通知要求,组织属地会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参与满意度评价。
附件:《关于开展会员服务有关工作满意度评价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5〕1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