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企业合规运营与税收风险化解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4〕2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合规运营与税收风险化解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企业合规运营与税收风险化解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5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7月8日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企业合规运营与税收风险化解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4〕2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合规运营与税收风险化解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企业合规运营与税收风险化解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5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