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线上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3〕5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线上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线上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49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9月12日
转发中税协《关于线上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3〕5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线上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线上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49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