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简报
[2023]第1期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推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税费
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的出台情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5日颁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粤府〔2023〕100号)(以下简称《保障办法》),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是落实税费共治要求的关键基础;同时也是强化跨部门协作及社会协同,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确立税费征管保障机制,适应新发展阶段税费征管形势,进一步深入落实税费共治要求,更好响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的重大举措,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改革、规范和遵从的重要法律依据。
《保障办法》出台前,省税协密切关注、全力配合省税务局《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省税协多次跟起草单位省税务局征管处、法规处联系反映行业意见。2023年6月底《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省局网站挂网公开征求意见,省税协发文征询全行业意见,组织省税协专业技术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自律惩戒委员会共100多名专家研讨提出书面意见建议,汇总形成“《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说明”,提交给省税务局征管处、法规处。2023年7月7日省税协邀请省税务局征管处、省税协专业技术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自律惩戒委员会参加的《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座谈会,会上税务机关和行业代表就修改建议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的认可和采纳,省税务局正式给省税协书面回复“《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反馈”。
《保障办法》是中国第一部现行全面规范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在税费征管保障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地方性法规。《保障办法》的出台对推进广东税务师行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省税协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保障办法》关于涉税专业服务的广东规范是全国首创,具有极高的推广辐射作用得到中税协刘丽坚会长、谢滨副会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刘丽坚会长在批示中指出:广东省的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很好,也很及时,特别是“办法”中20、21、22、32条写得真好,很到位,对广东税协为此付出的努力点赞!你们在全国带了一个好头!马上向全国下发一份简报,对广东税协予以表扬。并号召各地税协向广东税协学习,这是我们当前税务师立法最实实在在的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努力!谢滨副会长在批示中指出:这个地方法规太给力了,具有划时代意义。对税务师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规定的这么具体明确,为今后行业立法打下了基础,做出了贡献。点赞!
下一步,省税协将按照省税务局的贯彻要求和中税协领导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粤府〔2023〕100号)的措施,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加强与税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沟通协同落实落地,在深化税费征管保障改革中,发挥我省税务师行业专业优势,服务广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粤税协发[2023]70号文)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