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中税协税务师教育培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3〕69号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中税协税务师教育培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8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知悉并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中税协税务师教育培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8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