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资产重组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57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资产重组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资产重组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1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1月7日
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资产重组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57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资产重组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资产重组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1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