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发票风险管理培训班”改为线上举办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5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发票风险管理培训班”改为线上举办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发票风险管理培训班”改为线上举办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92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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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协发〔2022〕5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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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发票风险管理培训班”改为线上举办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92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