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重点行业涉税事项及合规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6〕2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重点行业涉税事项及合规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6]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重点行业涉税事项及合规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6]19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7月29日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重点行业涉税事项及合规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6〕2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重点行业涉税事项及合规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6]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重点行业涉税事项及合规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6]19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