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520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2025]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根据需求自愿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2025]16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6月12日

 

增加字号
减少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