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税务师行业自律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税务师行业自律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58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我省税务师行业监管,提升执业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税协发〔2022〕2号)、《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税协发〔2022〕11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我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税协发〔2022〕42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务师行业自律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2022年度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包括:出具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认定鉴证报告等),如发现重大问题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对象

  全省税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税务师事务所比例不超过全省税务师事务所总量的5%。存在以下情形的税务师事务所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1、未与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签订诚信自律公约的;

2、以前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点较突出的;

  3承办的业务量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承担风险能力明显不匹配的

  4、未按规定报备、质量控制薄弱且被有关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名单的

  5、人员和业务变动异常、报告情况异常、恶性竞争以及被投诉举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税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依法执业、行业管理和内部管理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一)党建工作方面

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是否按要求做好党建入章工作;有党组织和党员的事务所是否按要求定期学习党章党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等。

(二)依法执业方面

是否围绕业务承接、委派、实施、复核等环节实施必要程序,重点关注业务质量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底稿的实质性复核情况,报告文书的出具和签章情况,以及报告受理人反馈情况;是否超出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承接业务;是否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是否存在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是否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是否存在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三)行业管理方面

是否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亲属(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事务所任职;执业过程中是否坚守不越违规违法执业红线,与执法人员保持亲清政商关系。

(四)内部管理方面

是否建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按时如实提交财务报表、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及时足额交纳会员会费;会员信息变动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是否及时更新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从业人员信息。

四、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省税协组织实施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检查督导组和检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检查督导组

检查督导组成员由省税协秘书处、广州市税协和省税协各办事处负责人组成。

检查督导组的工作职责:(1)安排、组织和指导整体检查工作;(2)下发检查通知和方案;(3)研究重要问题;(4)组织检查培训、进点会议、集中审理、工作总结等;(5)赴实地指导督查。

    (二)检查工作组

检查工作组成员由省税协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省税协有关工作人员和税务师组成。

检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1)开展现场检查,落实检查工作;(2)收集检查证据并完成检查工作底稿;(3)撰写检查报告;(4)配合检查结果专家论证会相关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分为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围绕本所2020-2022年度所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所需的平均工时、平均项目人员数量、平均收费标准和业务承接、委派、实施、复核等环节应实施的程序,重点关注业务质量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底稿的实质性复核情况,报告文书的出具和签章情况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报告比例不低于本所在2020-2022年度所出具的报告总数的10%,并按《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表(出具报告统计表)》(附件1-7)要求填报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省税协邮箱:190474996@qq.com。另根据中税协要求,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30日前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模块,在线填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重点检查阶段截至2022年12月25日。由省税协和广州市税协、省税协各办事处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对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开展重点检查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到有关检查组督导推进检查。因疫情影响,具体检查时间和被检查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另行通知

  三)检查总结阶段截止2023年15广州市税协、省税协各办事处和各检查组完成重点检查工作后提交完整的检查报告、工作底稿、处理处罚建议以及检查总结。

四)审理上报阶段截止2023年115。对各检查组检查情况进行集中审理,向有关税务师事务所下发处理处罚文件。检查结束后汇总全省有关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管对规范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被检查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做好检查组现场检查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积极支持配合。被检查税务师事务所应提前做好准备,包括归集工作底稿,整理业务档案,准备检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等,并安排相关人员在检查期间留所配合检查,以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公开力度。进场检查前,将向社会公示被检查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将对外发布检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情况等。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将正式发文,并在省税协网站等相关平台公开。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监管部,电话:020-83625101

 

附件1-7:《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表(出具报告统计表)》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1113

增加字号
减少字号